問題

我想請問去年借朋友10萬塊
今年說要還我
但目前他已經欠錢不還 已經長達兩個月了
留訊息給他 他一蓋不回
我不知道該怎麼辦
想請問警察是否有管這個?
還是有更好的辦法可以提供給我


回答

關於您的問題,單純借貸關係,
除非可以證明對方自始即無還款意願,
否則不構成刑事詐欺罪,這部分警方不會介入;

至於欠款部分,
我建議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
對方收受支付命令後,二十天內無提異議,
那麼該支付命令就會等同判決效力,可以強制執行對方財產;
如果提出異議,那麼就會直接起訴。
我建議您要以法律程序進行,否則他如果不願意歸還,
你說破嘴也於事無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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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ngye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